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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准则解释

北卡罗来纳州法律总顾问办公室在5月8日的初选之前为员工提供了以下信息。

成为一个积极的公民意味着参与政治进程并行使你的投票权。作为公职人员,我们不会失去作为普通公民参与支持或反对候选人或问题的权利。然而,我们不被允许在工作时进行活动或游说,大学资源也不能用于这方面。州法律禁止雇员利用工作时间和大学资源(如电脑、电子邮件、复印机、电话和汽车)支持或反对政治候选人和问题。作为一个公民,你可以给候选人和报纸写信或发电子邮件,但不能用大学信纸。你不能在大学的电子邮件列表中传播运动或与问题相关的文献。在工作中,如果你不违反这些法律限制,你可能会与政治问题和候选人进行偶然的个人交流。

根据联邦法律,大学被允许进行广泛的选民教育、民意调查和选民登记活动,前提是这些活动是以无党派的方式进行的。也允许为所有已登记的公职候选人提供平等发言的机会。为了党派政治目的,候选人可以在大学设施内露面、演讲和辩论,但必须有注册的学生组织赞助候选人,并且设施使用规定(REG07.25.11)是紧随其后。

有关允许员工进行政治活动的指导方针,请参阅政治活动法律的话题。

有关具体情况的问题,请联系总法律顾问助理Shawn Troxler(515‐1527)或总法律顾问Eileen Goldgeier(515‐3932)。国家选举委员会网站可访问:http://www.ncsbe.go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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